男方初婚,女方再婚生育,算第几胎?

女方离婚前,有生育一个女孩,离婚后归前夫所有。 现在跟另一个男人结婚,并有了小孩,请问这种情况算第几胎,要怎么办理生育证? 请详细说明,最好列明法律条款,谢谢。
匿名用户    2015-01-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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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初婚,女方离婚前育有一女,再婚生子属第二胎。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应当在怀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贺若云_5Msx    2015-01-14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