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8月17日生养了二胎,没有批准手续,老婆户籍与我不在同一乡镇,当地计生部门有权对我老婆处罚吗 匿名用户 2012-09-03 11:1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生那么多.... 匿名用户 2012-09-04 18:41 当然有权处罚。 匿名用户 2012-09-03 11:19 09年?不会吧!这个不论在不在一个乡,最终处罚的是你,而不是你老婆 匿名用户 2012-09-03 11:18 相关问题 计生委查到我老婆在大陆医院就医,原来大陆医院联网的,我们属于超生一个 本来第二胎就在香港生的,入香 我与前妻于2009年10月17日离婚,前妻没有再婚,于2010年10月22日生下一子,计生办的说:有人举报这小孩与我 我老婆被计生委带走半个多月了,原因她娘家弟媳怀孕了,二胎,现在都走了,无法联系,这么多天也不叫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