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但是还不想抚养孩子,也没有起诉该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但是还不想抚养孩子,也没有起诉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6-03-01 17:34    

推荐回答

【抚养权问题】 《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处理离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第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第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以维护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确定抚养方。 第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和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孩子刚满一个月,属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扬局药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编清。" 根据实际情况,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可以少出抚养费,但具体还需要险筝双方协商处理。 【家庭暴力、虐待】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女方。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男方离婚损害赔偿。 具体问题如果可以协商就尽量协商。

方文林   2016-03-01 17:4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