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的老人上交土地,为什么刚生小孩儿没有地

07年奶奶去世后她的土地一直由我们家在耕种,直到2013年,我们家添了小宝宝,同时这片土地有商人来承包,村上就让我们上交去世老人的土地,但是不分担给小宝宝,奶奶的承包土地合同是05年签的30年不变,村上干部给我们说是政策改变必须这么做,请大侠指教一下相关政策,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适?老人家30年不变的合同是否有效?四川崇州。
匿名用户    2013-10-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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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匿名用户    2013-11-04 16:13

老人如果独立户头单独居住,去世后土地没有继承权,集体可以收回。出生人口,不分得土地,是因为他与家人一个户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针对一个户说的。但如果集体有机动地,分得土地,也是合法的。

匿名用户    2013-10-29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