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第二胎属于超生的孩子,不交罚款给上户口吗?

因为父母不是独子,上面有个哥哥,又添了一个小妹妹。但是当地因为没有交罚款为名,不给孩子上户口,马上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怎么办呢?好像国家有政策不让户口和罚款绑定一起了,请问去哪里给孩子讨个说法才好?请法律人士指点
匿名用户    2015-03-0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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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中旬,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震搁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造成“黑户”。 即只要提供真实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手续,新生儿就可办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脱钩。 办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脱钩并不意味着超生的合法,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 超生户在给孩子上户后,仍需在一个月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逾期拒不执行,计生部门可通过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因逼竞卫此,有条件可及时缴纳社会抚养录勒费。

祁安祯   2015-03-0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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