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既不抚养小孩,也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我弟弟快要离婚了, 可是女方以没有工作为借口,(尽管她娘家年收入十几万, 且是独生女), 既不抚养小孩, 也不管今后一切费用,请问法律上会这样判吗
匿名用户    2007-10-0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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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第三葵抽征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毯常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惑行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烟青文   2007-10-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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