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女方家里隐瞒了精神方面疾病,结婚半年多刚生小孩,还没过满月,病发作,请问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1-01-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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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结婚前女方家里隐瞒了精神方面疾病,属于欺骗行为,基于以上两条所形成的婚姻是非法的无效婚姻。你们虽然领了结婚证,仍然是属于可以撤销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涌旧护。按照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是非法的无效婚姻,就根本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所以你们不用办离婚,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宣布婚姻无效,撤销你们的无效婚姻。 2 对于合法婚姻“结婚半年多刚生小孩,还没过满月”,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是你香立们属于无效的可以撤销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也就不受此条件的限制,可以“离婚”。 3 但是对于医学认为可以结婚的轻微精神病,结婚是合法的。一般禁止结婚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果她们提出异议,就必须经过医学鉴定确揭称悟定,你妻子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类型,由法院根据医学鉴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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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哦可以,因为在结婚前就已经是一种欺骗了,那我为何又要负责不离婚呢。我们要即履行义务又要使用我们的权利
可以
他肯定是有错,但是已经成为事实了,还是坦然面对吧,现在你是离不了了,孩子都有了 ,好好过吧,往好的方面想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好像可以的,这种婚姻本身应该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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