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砖厂积水坑游泳淹死纠纷

亲戚家办了一个红砖厂,由于取土形成了大坑,前一段时间下雨导致积水较深,积水坑周围没有设立围栏和警示牌,雨后自己村里的两位小孩(一人12岁、一人10岁)相邀去积水坑游泳,导致一人(12岁)溺水身亡。溺水身亡者的母亲也在砖厂做工,出事前死者告知母亲要去积水坑游泳,其母亲警告其儿子不能去,两名小孩最后还是偷偷的溜去游泳。游泳期间被砖厂的两名工友发现,工友们将两名小孩赶走,没想到工友走后,两名小孩又溜过去游泳,几分钟后其中一名男孩向砖厂的工友求救,说有人溺水了,工友们赶到后打捞并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年轻的生命。一开始死者家属提出80余万元的赔偿,现在谈到了10余万元,红砖厂认为死者监护人有重大责任,只愿意出5万左右的赔偿。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红砖厂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匿名用户    2014-06-1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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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砖厂没有设立足够的警示标志,也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承担多少可以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裁判。

韶傲云_gaWi    2014-06-11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