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亲再婚,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小孩 但我的后妈之前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我家那房子是

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亲再婚,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小孩。但我的后妈之前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我家那房子是城市上的房子,是有办理产权的,可是房产证上只有我后妈的名字。 问题1:如果我父亲去世了,我的后妈和后妈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问题2;这样子这房子我父亲有份吗?我父亲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问题3:如果我爸爸立个遗嘱,把房产遗留给我一个人,那么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
匿名用户    2015-01-15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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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因为你父母是国家法律承认的婚姻,在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百年之后,你家的房产你后妈占50%你和他的子女共同占有其余的50%。你父亲的遗嘱有效必须要有公证处的人在场,有录像,还的在你父亲头脑清醒的条件下亲笔签字才能生效。 现在司法局有个部门专门做遗产公正的。

夙波峻_DBDl    2015-01-15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