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同居两年,在2010/01/18和2010/06/03以及2010/12/15分别都打掉过一个小孩

现在男友认识的新的女孩子,也在猛烈的追求当中被我发现,昨天提出分手,请问跟他要一万块钱的分手费合理吗?他现在也没有什么钱!
匿名用户    2020-05-15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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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很显然 这个男朋友不要也罢 不,是不能要! 你也太不珍惜自己了~ 有过一次教训 还会有第二次 甚次室至第三次? 一万块是便务絮宜他了! 希望你找到一个更好的 已结婚为目的的去找吧! 实在一点的 有钱没钱都不要在乎了,只要有上进心就不怕啦! 现在找到一个真正能负责柿剪匪的男孩难了... 希望你注意自己的身体 好好修养,一年不要在有房事了,如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打三次 很危险的 为以后着想!

匿名用户   2020-08-2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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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看他人怎么样了。 感情不是钱可以买的到的。 你失去的,多少钱也买不到。 如果一万块可以弥补你失去的,我想,他会乐意的。

匿名用户    2020-12-02 07:45

该拿 一万太少了 让他写欠条 一年打三胎 不负责的人不值得可怜

匿名用户    2020-09-22 10:39

不过分~话是这样说~关键看看他愿意不愿意~感情这东西都是你情我愿的~在说你门没结婚不受法律保护~一局话看他有没良心吧~你也可以委婉点像他要~

匿名用户    2020-06-21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