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院误诊导致新生儿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死亡,医院是否该负全责,如何赔偿

宝宝实在下午五点左右生下来的,刚生下来时,哭声嘹亮,各项指标评分都很高,但过一两个小时后发现宝宝呼吸声很重,口水一直往外流,婆婆感觉是口腔中的痰未清理乾净,抱去找医生,让医生帮忙看看,医生检查说没事,宝宝很好,不用担心,再过一段时间,发现宝宝哭声明显小了很多,再次抱去找医生,医生检查,仍说没事,就这样来一个晚上回抱了五六次,每次医生检查的结果都是没事,宝宝很好。第二天早上,巡房医生来病房时,叫她再给宝宝检查下,为什麽宝宝从出生到现在都不怎麼喝水时,医生说宝宝应该已经没救了,快送儿科急诊,结果因过晚送医,不治身亡。一个小生命就这样没了,医院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们抱过去检查时他们也都有检查,确实没事,可是如果没事我们会抱过去让他们检查吗?就是因为看著有异样才抱过去检查的,医生检查不出来,知道出现不可挽救异样时才说送急诊,这不算医院的责任吗?现想让医院赔偿,医院说可以给3万元,但这不是代表他们有过失,只是一种医院给家属的抚恤金。所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所不算医院的过失,一般索赔金额是多少?
匿名用户    2014-04-11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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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该查明死因,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医院过错责任,再根据过错大小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韶傲云_gaWi    2014-04-11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