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问题公司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将我解雇我以在公司做了一年零七个月,我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

您好!我是杨华,在一间服装外贸公司上班,我是2007年7月17号进公司,直到2008年2月21日公司管理告诉我只能工作到当日.我要个理由,公司就说是别人说我工作不够责任心.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突然解雇我应陪我多少经济补偿金,我还要说明一下我是去年11月份才续签了合同,在告诉我解雇我之前我没收到过任何我的不良投诉.相反20天前还收到2008年的年终评定及对我工作的认可并且还给我加薪及3500元奖金,奖金是3月及7月各发一半,现在公司以没到时间发放为由最多给我一半奖金,请告知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谢谢!
匿名用户    2010-11-1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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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训洞可以要求三个月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008年2月至你签订书面劳动荒迷合同法叹缘期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和另外一半的奖金

藏弘业_xwbM   2010-11-1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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