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哺乳期)?2月开始上班,3月中旬正式入职,6月初劝推已经手写离职申请!拜托!

2010年11月生宝宝。在宝宝2个月的时候开始重新找工作(原工作单位在现在居住城市无岗位),1月份收到新的工作OFFER,并与原公司商定2月底离职(产假结束)。3月初(原来公司已经离职,新公司未入职),老板认为要求孩子把孩子送回老家(孩子3个月,母乳喂养)方可获得工作机会,多重原因下把孩子送走了,不到3个月因工作业绩不佳,要求离职! 谢谢大家的帮忙,拜托了!
匿名用户    2011-06-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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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貌菜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职工在试用期内也应享受劳动法给予的一切合理待常套遇挤絮查。

友英华_S6If   2011-06-2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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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试用期受劳动法保护。可依法享受哺乳期的相关规定。但不含自动离职的情形。写离职申请属主动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匿名用户    2011-06-20 19:54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业绩不佳并不代表员工就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如果您自己写了离职申请,就不是公司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你自己辞职了。 纵横法律网 徐铭律师

匿名用户    2011-06-20 16:43

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休来这里胡说八道

厉香桃_ispL    2011-06-20 15:35

当然受劳动法保护,但是孩子没在你身边你怎么哺乳?你说老板要求你送回去的,可是证据难找啊,现在你自己写了辞职申请,公司一旦批准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啦。

匿名用户    2011-06-2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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