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判决陈绍基

很好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判决陈绍基 悬赏分:80 - 提问时间2010-7-24 09:02 问题为何被关闭 陈绍基广东的,在广东做官,出事,为什么然后跑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决捏?哪位法律达人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
匿名用户    2010-07-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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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渐挡府件属地管辖是原则,异地审理是例外。不过,近年来,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高官接连落马,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件实行了异地审判,形成了一道司法史上罕见的、非常独特的风景线。 对腐败高官实行异地审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刑敲卜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异地审判制度的设计,体现了立法者对中国国情的深刻洞察和把握。立法者十分清楚,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框架内,地方党政部门、人大机关、群众团体,以及这些单位的有关人员,都有干涉和干预司法的权力和机会。因此,异地审判的初衷便是排除审判过程中可能受到的不当干扰,有利于审判独立,进而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对腐败高官实行异地审理,尽管还有一些实际困难,有些地方和环节还需要不断协调和完善,但不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表示,异地审判是目前应对高官腐室航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这说明,高官腐败案件异地审判在司法机关内部已经形成了共识,普通老百姓只是猜测,司法官员的看法更具理性,因此最高法、最高检确定的异地审判制,只不过是顺应时代需要罢了。

侍含蕊_Spq9   2010-07-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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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管辖

匿名用户    2010-07-24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