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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北京市生育保险司则条例关于生育苦套印医疗费的报销规定如下: 1、按照定额、限额支付 2、产前检查费按照以下限额标准支付: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3、生产时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夕查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剖腹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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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生育相关报销,需要购买专门的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且在生育前持续交费中才可以的.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是按照生育保险比例进行处理的。具体是否单位补充医疗怎么办理,各个单位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您好!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之一,它需由个人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一般出院之后带齐相关医院证明如出生证明,开支费用等,加上自己的医保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等,到相关机构报销。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的医保中心。生育险一般包括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而生育报销又包括产前检查报销和生产报销。产前检查报销额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