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有脑震荡,有眼眶下骨折家长应该追讨多少钱?

匿名用户    2015-06-2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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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惑团苦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浅悼、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布挡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阚颖颖_U8N1   2015-06-2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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