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公司内部原因,只工作了九个月就单方面提出与我解约,这样是否合理?

工作九个月的提成只按三分之一的补偿给我是否合理?我是否能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和余下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如果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2-05-2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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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要讨叹劣回提成一定要有证据,其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月平均工资的双倍),支付了赔偿金就没有补偿金,由于你工作一年内,赔偿经只有一个孟俗月平均工资的双倍,余下三个月工资的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你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先找劳动监狼崭脑察大队,不行只有申请劳动仲裁,鉴于赔偿金额很小,你直接找劳动局跟你调节算了

匿名用户   2012-05-2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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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的提成?业务提成?如果是的话,应当全额支付。 违约金为1个月工资,要求支付余下三个月基本工资无法律支持。 你总共可以获得1个月工资违约金和1个月工资的补偿款。以及前期9个月的业务提成。 如果公司不予以支付上述2个月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2-05-22 20:58

主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补偿是肯定要给你的。

匿名用户    2012-05-22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