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与哺乳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一女职工去年5月生小孩,按规定产假结束后,一直请病假不来上班,开的假条都是半个月半个月的。给她计算了医疗期,现在医疗期也满了,还在请病假!请问现在哺乳期未满,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不然应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2012-02-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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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人家一告一个准以遮,HR你还是别想了,只能熬过去,公司在怎么制定制度也不能超抓旧剪出法律的范畴患怠

匿名用户   2012-02-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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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能等哺乳期结束后才行

匿名用户    2012-02-17 08:55

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连成业_1VrY    2012-02-16 16:3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哺乳期内是不能无过失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经济性裁员(四十一条)的,即使劳动合同或被告知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医疗期满还请病假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会认定此约定违法,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其他规定。法律后果是经济赔偿金。

匿名用户    2012-02-16 16:3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哺乳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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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2-1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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