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领结婚证书,小孩上户口以及离婚的手续

我与我的老婆是属于那种经人介绍的,没有感情的婚姻关系,我们只是举行了婚礼,而未领结婚证书【具体是女方一直 不愿意领取,具体原因我不清楚。】现在她怀孕了,小孩上户口是不是很麻烦,而我不想在母亲的名字上写上她的名字【因为她不配】。这个具体要怎么做,才能在法律上认同我小孩的身份。而我和她所谓的离婚,是否要经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关于彩礼的退在法律上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原因就是女方一直不愿意领取结婚证书,而形成的一种婚姻上的隐瞒或者是欺骗。在这一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追还彩礼。求专业人士回答。
匿名用户    2011-06-20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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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2、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故不用离婚。 3、孩子暖劳的抚养问题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只狼锅间能去法院起叹昌诉。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呼玉珂_fGqX   2011-06-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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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没有登记结婚的 孩子归女方 但已构成事实婚姻 搜集女方故意拖延登记的证据 如果女方无能力单独抚养孩子一般都能搞定

匿名用户    2011-06-20 07:04

骗面之词不好评论的 既然没感情为何还要跟你人家在一起呀,并且还有了孩子 现在才说人家不配做孩子的母亲 我看你才是一个哈包呢!

匿名用户    2011-06-20 07:02

首先呢。你们没有婚姻关系。所以你们不存在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你们只是同居在一起。口头的婚姻。或者婚礼都不存在婚姻关系。孩子,因为你是孩子的父亲。可是你们有没有结婚证,所以孩子的母亲有所有的决定权,除非化验孩子的dna是你的,你才能够起诉要回孩子。

匿名用户    2011-06-20 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