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养老金、医疗保险清算的问题

我单位破产了,破产期间(2006年12月底至2009年4月)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共计28个月,交款约11704元。 我今年48周岁,如果享受国家40岁-50岁政策,2009年5月-2011年,单位可预留生活费5060元,养老金11654元,医疗保险4079元,大额求助保险120元,共计21313元;如果买断工龄一次性补偿14112元,另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330元),共计22032元。 1.请问我应该一次性买断工龄,还是应该享受40.50政策(2011年6月2日,满50周岁退休)? 2.请问最近两年国家退休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3.破产企业职工50岁退休这一政策,会改变么?养老金上缴比例还会上调么? 假如一次性买断工龄后转入失业,养老金上缴比例和企业有什么不同?
匿名用户    2009-04-2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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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4050更好一些,因为交费时间可以更长,将来的养老金更多,并且医保可以一直享受 2.不好估计的,我个人认为不会有什狼贵么大变化 3.也不好估计,我认为不会变,每年都会涨的,今索但不是比例上涨,是交费基数上涨,因为交费基数叹栋竖的依据是社平工资,社平工资每年会涨

计博裕_V9Ur   2009-04-25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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