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腰摔伤做了内固定 老板掏了住院费,给了两万元,因没有写合同只能同意 现在已经五个月腰痛…
匿名用户 2013-06-2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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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地超过一个月的话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算是劳动关系(需要一些人证、物证,如工友的证言、工作服、工作卡、工资单等能证明你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东西),如果不满一个月就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适用《民法》,需要你提起民事诉讼,也可到当地劳动局要求做劳动能力鉴定作为索赔的依据。而属于劳动关系的适用《劳动法》...
可以选择提起工伤赔偿或者人损赔偿。
既然是在工地做工,且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只能是雇佣关系。受伤属于人身损害,老板应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