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宝出生一个月办理出生证明有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吗

匿名用户    2016-05-1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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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出生时,当场就可以办好——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逝耻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刺唤泳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纪射发登记。

李宵雨   2016-05-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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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结婚证的:原则上来说,办理出生证明,只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具体咨询孩子出生地的医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以下为上海初次申请《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资料,供参考(内容来源: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8/n1489/...u1ai135365.html): (一)助产机构在孕妇孕末期或入院时,即向孕妇发放《上海市申领须知》,指导产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申领须知》,确定新生儿姓名,并由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 (二)胎儿娩出后,由接生人员根据胎儿分娩情况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单》,并与分娩登记本、病案记录以及《申领须知》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三)助产机构信息报告人员于新生儿出生后7天内,依据《出生医学记录单》登陆信息系统进行出生人口信息直报。 (四)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在孕妇出院前按要求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五)签发机构根据《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材料齐全的,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收登记。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对于在助产机构出生后死亡的新生儿,应按程序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在三联单每一联上注明“已死亡”。该《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交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和死亡手续。该《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和存根由助产机构归档保存,也可按产妇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交由其自行保管,并做好签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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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芸芸    2016-05-23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