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生完小孩后,工作也丢了!生小孩有错么?

我于2003年8月,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2月,近5年在职期间:工作态度认真,积极,得到车间领导及同事们的认可。 我在2007年5月6日怀孕。当时厂里产量大,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和对工作的珍惜(只要劳务工一怀孕就被勒令退回劳务公司)一直坚持工作到孕期36周后才提出休息。希望以这样少给厂里添麻烦而保留住工作。本想等到产期修满后,可以回到厂里继续工作。可是厂里与劳务公司均不给予明确答复! 厂里态度:合同期满退回劳务公司。 劳务工司:续签1年合同,现在是晡乳期休息一年后再说。 我质疑,难道生孩子生错了?生的连工作都没了!那中国劳务工都别生孩子啦... 作为妇女我想法很简单:我要工作,我要养孩子... 地方劳动部门说:管不了康明斯,归省里管。 谁能帮帮我~~~。
匿名用户    2008-05-3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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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合同关系就是在劳务公司,不存在到期后退回劳务公司的说法。 你的情况涉及几个问题: 1、与劳务公司的合同期限, 2、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的时间节点, 3、原单位、劳清遮耗务公司对你的具体处理意见等。这几个问题先要搞清楚。 对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到期也须延续合同期限至三期结束,除非你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缘了情况,不过从你的表做化述中看是不存在可以解除的条件的。 建议与劳务公司明确法律规定的内容,要求合法支付三期内的实际所得。

匿名用户   2008-06-0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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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我同情你,我在DCEC干了3年. 你还是安心在家休息吧,找也没有用,如果你有人的话可以让厂给你点补足什么的.等孩子大了想点别的事做吧.劳务工都是低人一等连劳保鞋都不一样..唉~~!!

匿名用户    2008-06-05 20:19

你没有错!生育下一代是人类最伟大的事情。同时,作为哺育下一代的你们也是最伟大的啊!国家有明文规定在孕妇怀孕期间可以休产假,任何企业和公司不得以此为由终止和其的劳务关系:原合同在孕妇休产假完毕之后继续。也就是说,你现在的合同在你休产假之时就已经更改了其日期,延长至2009年2月。 你公司开除你的做法,...完全是违法行为,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等。 我建议:一是:你自己和你公司交涉,让它仍不承担责任,拒不继续履行合同续款。 二是:它拒绝接受你,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放心,你完全占据理·法·情,你公司必输无疑,诉讼费到时也会由你公司承担的啊! 三是:直接找当地信访部门追究劳动部门的责任,向其施压。 四是:直接找当地的政府领导。 五是:实在不行将事情闹大,总会由管事的人出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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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5-31 21:12

合同是怎么写的,依据合同。如果他们违背了合同,就向法院上诉了。

匿名用户    2008-05-31 20:54

告他去

匿名用户    2008-05-31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