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孩的父亲,我的前夫我应该怎样维权呢?

2009年我和一个已婚男人走到一起,一段时间之后我怀了他的孩子,他却离开了我,因当时身体不好就没有做掉,接着我就认识我的前夫了,他一直追求我,我把这事告诉了他想让他死心的,他却更执着非要和我在一起,要照顾我和未出生的孩子,随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决定和我前夫结婚,婚后小孩出生了,一开始我们的生活很好,但我前夫的工作调动之后,他和他的同事暧昧不清,初始考虑他对我和孩子也挺好就想着挽回,但后来他不在在乎这个家之后我提出了离婚,我们离婚协议书上是所有固定财产和不固定财产,还有债务都归他,我带孩子走,他自己说要每个月给孩子八百元的抚养费(离婚协议上有这条),到现在他没有给一分(我们是2011年10月8号离得婚),我一个人现在带孩子真的很吃劲,我想我该怎样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我该找谁要抚养费?(那已婚男人是做生意的,我前夫是一名教师)那个已婚男人在我离婚之后看过两次孩子
匿名用户    2013-10-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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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委托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你们的当地生活标准来计算,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比如: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本人是专业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师,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婚姻家庭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你的利益,就你的事宜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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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代蓝_CpUu    2013-10-16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