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哺乳期结束了 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本人是09年4月22日结束哺乳期。但公司在09年3月16日让我签了,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通知书,也就说4月22日我便下岗了。本人是04年6月进入这家公司的08年4月22生了宝宝。之后应该是08年8月重回公司上班的,但在08年7月底接到公司电话说要解雇我,后来我便提出的赔偿问题。公司计算后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于08年8月17日回去上班。但09年公司提出不愿意续签合同。去12333咨询过他们说公司可以不支付08年之前的赔偿。但也有人说是有赔偿的,只是计算方法安老的劳动法来算。应该如何计算呢?法律一直会改每次都不一样的话,我们这些劳动者怎么去应付呢? 请大家给我点意见是否能得到08年之前的赔偿。谢谢
匿名用户    2009-04-06 12:21    

推荐回答

经济补偿金肯定有,企最渐业提出辞退应该有一阶葛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结束没有额外的补偿金了,你的单顿实揭位很能算计啊~ 被迫辞职就是指公司提出解雇,而不是自己主动辞职

匿名用户   2009-04-07 22:07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是合同期满不予顺延,则由此导致的经济补偿金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你被迫辞职,则可能会导致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 我猜12333说的是前面一句。

匿名用户    2009-04-06 14:08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刀柔谨_xycp    2009-04-0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