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的时候十五六岁的样子,一个女孩喜欢我,后来我们都不上学了,她去打工,还给我写过信,被我拒绝了
匿名用户 2015-07-0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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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剩下的是美好的回忆,如果一定要重新拾起来,也只能在文字葵团上,在回忆中。 现在的你和她都已经不是当年的自己,如果有缘,也不是再续前缘,而是从零开始。 更何况,她现在有可能有梅它富一个幸福的家庭,你忍心去打扰和破坏么? 所以,一切淡定,仅以同学的身份去面对彼此,比什么都好。 这是我一孔之见,仅供参考殖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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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可能了
你发白日梦
你最后不要打扰她啊了,不是猪狗不如
各有各的家庭 各有各的生活了 何必再有交集呢 错过了 就是一辈子 还是不要打扰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