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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鼻子骨折,我该如何主张赔偿
2014年11月17日上午11点25分,老师在电话中说孩子跟小朋友碰在一起,鼻子出血,衣服脏了,让家长送衣服过去,并未告知受伤原因及受伤程度。当天家长送医,诊断结果为:鼻子左翼骨折。11月20日与园方就治疗方向进行沟通,要求幼儿园方面派人陪同治疗,园方拒绝。12月23日,再次与园方沟通,就受伤后到当前的治疗过程进行沟通,并对过程产生的费用提出诉求,合计7665元。12月24日,学校方面派人把医药费1665元送到家长手中,此后就无回复。1月4日,与园方电话沟通协商,园方面态度很恶劣,不同意按诉求赔付,并说任由家长采取任何方式索赔。1月8日,园方约家长面谈,还是不同意家长诉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家长就孩子受伤事故中的一些疑点所提出的问题,园方不能给予合理解释,家长要求园方记录并解答,园方不同意,甚至要求家长以岀函形式把问题反馈,园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回答。我想起诉幼儿园,请问我该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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