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异,后来我父亲又找了一个,分家的时候,我父亲把房子分给了我(房产证还不是我的名字)现在如果他

分家的时候,按照我们这里的分俗要写分家书的,分家书是这样写的:所有的债务由我父亲一人承担,有一个套房分给我,可是现在他们又要离婚,请问:这个分家书有法律效应吗? 急求!本人万分感谢!
但醉冬_opOQ    2011-11-1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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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没有法律效力满絮,因为房照的 名字 也不是写你的,到时候还得是归房照上的名下所有,你们那卜竖匪个分家书,如果你找个公证部门,看看能不能写的时然香候公正一下,可能会有法律效应的。

龙觅丹_A0tk   2011-11-1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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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这种文书,但是如果你的父亲出于自愿并签字应该是有效的,但是这不是遗属,你父亲健在,他有民事行为 能力 ,如果他个人意愿改变重新认定财产并公证也是有效的。

能初珍_S0RA    2011-11-19 14:17

家书应该没有的 ,因为妻子才是第一合法继承人 , 离婚 了妻子是有权利得到房子的一部分的

巢海之_KjQS    2011-11-19 14:17

没有,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贺雨真_bagO    2011-11-19 14:07

这个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因为在法律上,只有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如果这个分家书得到了公正,或者是直接写成你的名字,那就好办了。不过如果这是你父亲再 婚前 的财产,那别人是分不走的

胥温瑜_ShhH    2011-11-1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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