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突然横穿小区道路被电动车撞断了腿,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小孩负主要责任,则撞人却付次要责任,合理吗

小孩突然横穿小区里的马路被电动车撞断了腿并住了院,化了2万多医疗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小孩付主要责任,撞我小孩的人却付次要责任,我该怎么?这样合理吗?对方应该最少赔多少钱,能要其赔哪些费用?小区里没有交通信号及人行横道。
匿名用户    2012-10-3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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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律师事物所去咨询,他们比较擅长这些,之吊个阶卫人认为,车主和小区物业都得耻实躬负责任。

匿名用户   2012-10-3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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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交警处理的哦,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跟自行车一样的,如果认为判定有问题哪就去法院上诉,建议咨询下律师哦

匿名用户    2013-01-17 14:51

这个吧 先不管 物业了,因为你找不到人。 小区里的马路 是不是 机动车道?如果是的话 应该50%这样的赔付 (行人是弱势群体可能会追加10%的医疗赔付)如果不是机动车道 机动车70% 行人30%这样的赔付率。。 当然了 也可能是 你孩子 突然 冲入 车道 。。这情况6 ,4开。你4.机动车 6 事故...认定书可以 复议的 。。不过你需要 举证。。 举证 是 机动车 瞭望不及时 速度过快 才撞到你 孩子的。。 你需要个 律师来帮你 解决 具体的问题 。。我们 也就给你 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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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11-12 23:39

责任判定的不合理。虽然不是机动车,但是毕竟是在小区里面,如果他速度不快的话,应该撞不到小孩!

匿名用户    2012-11-11 17:42

根据相撞的具体位置确定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北京地区有责任划分标准

匿名用户    2012-11-0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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