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晚婚晚育三十七才结婚、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已办了结婚证、小孩上户要交社会抚养费五千、才能上、 这是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3-12-07 23:12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未婚生子确实也不符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交社会抚养费是正常的。但是具体交多少,是否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各地市都会有所不同,所以还是以当地计生办的咨询结果为准。当然你缴交相应费用的时候,可以要求计生办开具正式的收款凭证。 匿名用户 2013-12-08 11:05 相关问题 在苏州,怀孕三个月领的结婚证,属晚婚晚育,生育保险交了两年多,可以享受产假和社会保险待遇吗? 我是1988年10月20出生的,2011年1月31日领的结婚证,2013年4月3号生的小孩,请问我属于晚婚晚育吗? 未婚先孕,后补办结婚证生育,能享受晚婚晚育的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