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想在近期买房,本来是说好写我的名字的,可是因为我在家带小孩,社保已经中断两三年未交了

说是,不是深户,没有近一年的社保不仅不能买房,而且连房产证上也不能写名字,补交好像也不行,想问下是真的吗?另外,如果是这样的话,因为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以后双方离婚的话,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那房子我有份吗?怎样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请懂得的人帮帮忙
匿名用户    2011-11-22 00:09    

满意回答

婚后财产就有份,留好你的结婚证。

朋含之_N8Op   2011-11-22 06:1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情况应该不是这样。如果是因为限购造成障碍,可以在房产证到手后加注你名字。

鹿妍和_ekzt    2011-11-22 18:03

目前国家新的房产政策限购令中的确明确非本市户籍的如果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不能在2年内提供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1年以上社会保险纳税证明的是不可以在本市购买房屋的,所以,如果你没有这些材料的话,的确没有了购房资格了。但是,如果是婚后财产的话,那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没什么关系,因为这是夫妻共有...财产,你也是该房产的合法共有人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1-11-22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