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九个月,女方一直不同意过夫妻生活,女方过年就回娘家不回来啦 想打官司

我去年五月一日领证结婚,女方七月来杭州,一直不同意过夫妻生活,开始是说要学习参加自考,到十一月结束后,又找了一个很忙的工作早出晚归,周末无休的。过年一个就回娘家不回来啦。找亲戚朋友去调解,说受到伤害身体垮了要休息。要修养两月再谈。拿出我找过她借钱,所以才不和我同房的理由。想打官司追回彩礼,三金等损失能行么。
匿名用户    2014-02-08 21:38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匿名用户    2014-02-09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