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五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因为生病提出辞职,公司只按谈好的工资80%结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4-08-2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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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是三个月试用期后必须签合同,不签是公近呈恨司违法在先,你只要出具在公司上班证据,人证也垃孟行,不但可以要回公资,还可得到赔偿,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维慕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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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告他
嘿嘿
按理是三个月试用期后必须签合同,不签是公近呈恨司违法在先,你只要出具在公司上班证据,人证也垃孟行,不但可以要回公资,还可得到赔偿,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维慕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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