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小孩抚养权归属
匿名用户 2013-09-22 11:27
满意回答
你好。有希望。 【法律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勒顿究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吉富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鉴于你妻子跟孩子生活时间较长,这是她争夺抚养权的关键点。 如果你要争取抚养权,可以提出你经济条件比你妻子好,如她每月的工资、你的工资以及他父母欠你钱的证据,来证明你经济条件辨筝比她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当然最后是由法官来判。 【请采纳为满意回答。谢谢!】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