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三岁被大人送去寄养所以变更了户籍和姓名 在寄养人家里待了两年后被送回了原来的家 但是原来的家

人却忘记了恢复之前的户籍和姓名现在被寄养的小孩二十岁了还能变更回来吗? 请知道的告诉一下能否变更和过程!拜托各位热心网友 我就是那个被寄养的小孩
匿名用户    2015-11-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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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昌葵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悼法更改名字的本人佳掏洞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及弘量   2015-11-23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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