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法律咨询孩子在幼儿园活动时骨折,学校已经给看好了,我是否还可以向学校提出赔偿?
匿名用户 2011-06-0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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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了,属于意外事故,学校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兔宝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逝告饥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舞孟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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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适当的要求一些营养费方面的补偿
你可以要求学校赔偿除了医疗费外,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没有伤残的情况下,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