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县一中里当老师,2012年进学校的时候个学校签了一个五年的合同,现在因为孩子的出生家庭两地

我老婆在县一中里当老师,2012年进学校的时候个学校签了一个五年的合同,现在因为孩子的出生家庭两地分居实在不方便,就想和县教育局及学校提出辞职,并按合约来补偿教育局和学校两万元,但是教育局不同意辞职,并说不存在辞职的办法,只能由教育局来辞退她并且不满五年的这两年由教育局继续保存档案不能提出,也不办理任何人事关系变更,这样的话我老婆是被原来的单位辞退就意味着她五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请问该县教育局及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怎样才能按照合同上面的办法交违约金走人呢?教育局的做法是否属于乱作为?
匿名用户    2015-09-0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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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行的话,就到医院请人开个患病单,请病假。如果是考编的话并考到其他学校,学校是没有理岩乐由件悟不放人的,无缘无故的辞职学校肯定不放人,因为学查命搂校目前缺人的做法。,

匿名用户   2015-09-0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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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9-0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