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今年十岁!在技校读书!一次打水时水龙头脱落!右手部!腿上还有右脚都被开水烫伤!
匿名用户 2015-11-24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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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不读金锈小学读什么技校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慕药、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近逼筝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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