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夫妻自愿离婚,只是都想争取宝宝的扶养权,我是女方,小孩

三周岁,一只是妈妈带着的,女方是外地的,想要挣取宝宝的扶养权,户口能跟随女方吗
匿名用户    2016-05-06 19:58    

推荐回答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缠贸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垃化俗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减降。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就孩子抚养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就要向法院证明自己比对方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泥浩淼_XNTP   2016-05-06 20:0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