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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叨涌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厘慕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航貌狼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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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第二天起算。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叨涌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厘慕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航貌狼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第二天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