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不想再婚,请问可以收养小孩吗

匿名用户    2013-12-1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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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你需按收养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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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迎波_BEmy    2013-12-14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