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参与了团伙抢劫,当时不满十八周岁,三人共抢现金及手机折合九百余元,未伤人,我家小孩未持刀

也未动手绑人,其它二人要杀人灭口是我家小孩不同意阻止了他们继续犯罪,现在检察院己定我家小孩为初犯,从犯,建议刑期一至三年,法院建议与受害者达成谅解,己经办成,法院会近期开庭,请教各位专家,求您帮我分析一下,法院会怎样判呢?能不能判缓刑呢?如果判二年或一年半我家有无上诉的必要呢?求您解困了,
匿名用户    2014-09-0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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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判缓刑,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处罚,即检察院建议为一至三年,就已经考虑这个情节了,因为抢劫罪的刑罚的起点刑为三年。最终是否判缓刑,由法院裁判。如果是一到二年,是否有必要上诉,如果孩子现已满十八岁,他有决定权。上诉不加刑,而且一年之内的刑罚在看守所执行,还是综合考虑决定吧。不能给你明确的答复。

展璇珠    2014-09-0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