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今年十二岁在学校里脸上意外受伤!将来会留下疤痕!请问要找学校赔偿吗?怎么赔?
匿名用户 2015-10-17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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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未成年苦究掏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司布、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认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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