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我亲戚小孩户口落与我处,故我承包二个人地(有承包证),2002年小孩1

农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我亲戚小孩户口落与我处,故我承包二个人地(有承包证),2002年小孩12岁迁走,本组2005年征一半地,分配方案以承包证确认当年人头数均分并分配到户,剩地以现有户口重新均分,义务是我尽,合同是我签,请问其中小孩的一份是我的还是亲戚的?不懂的勿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4-12-2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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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以98年分地时的瓦队人头数分配征地补偿费用,那么亲戚的小孩就属于分配征地补偿费用人员。你得到2口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其中有1口人的属于该小孩的。属于小孩的那一份,应当属贸揭于你的亲戚而不属于坊府锈你。

虞梓馨_gX1M   2014-12-2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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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12-20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