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有小孩 当初写协议书说男方如果不要女方将赔偿20万 请问这份协议 有效不 盖手印 签名了
匿名用户 2011-12-2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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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你们后来补办婚姻登记了吗?如果没有,则按以下分两种情况处理,你们的婚姻关系无效。但是你可以提出赔呈径偿。 第 一,可以在起诉前补办结婚登记,这样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可以 1.请求物质损害铜垃神和精神损害双重赔偿。但是,缺点是经过补办结婚登记,再次结婚时就是再婚了,而不补办结婚手续可直接按协议要求补偿和和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在法律上再次结婚时就不属与再婚,听起来好听一点,但是得到的赔偿可能会少些。 2.按协议约定要求补偿 3.要求他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即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要求多分些。 第 二,如果不补办婚姻登记,可以 1.按协议约定要求补偿 2.要求他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即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由于你没有过错,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你应当收到照顾,即可以多分。 以上两种方案,请趋柴参考、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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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保证承诺协议有效。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
你和他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但是对于这份协议是你和他通过商量才达成的吧,也就是说是自愿的,所以根据合同法来说是有效的合同,当然这协议并没有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这20万是对你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有法律效力的,现在他违约构成了对你的精神损害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有签字有手印,应该是有效的,跟打欠条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