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次责无力支付死亡赔偿金自杀,妻子带两个小孩还需承担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6-01-09 00:52    

推荐回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脚锅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宝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生香险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如果能证明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还要证明夫妻双方没有举债合意,明显违背立法本意,显失公平。也可以作为丈夫个人债务,不需要偿还。

匿名用户   2016-01-09 16:2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当事人的丈夫经交警部门认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是不承担刑事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只承担事故百分三十的赔偿责任,自杀毫无意义。 自杀后,当事人和妻子财产的一半,属于遗产,应将该遗产优先支付事故的死亡赔偿金等,然后再由妻子、孩子和父母继承。 如果遗产不足赔偿,则不用再赔偿。

韶妙晴    2016-02-22 06:13

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丈夫的部分(正常来说是共同财产的一半)都优先清偿债务

匿名用户    2016-01-14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