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降低工资、没有报销生育津贴及产检费用

我是去年4月份生的孩子,今年3月份公司让我签署责任书,需要完成10万元项目费的任务,我个人没有能力完成,拒绝签署协议,上个礼拜公司发1月份工资(2013年12月到现在没有发工资),领导不给我发,理由是我不签署责任书,没有岗位了,我的工资也从2600变成1560了。1560是基本工资,其他的是岗位工资。由于公司没有按时缴纳保险(公司2012.12-2013.8没有按时交保险,之前也经常出现连续几个月不交保险、不发工资的情况),致使我的生育津贴和产检费用直到现在也没有报销。请问1.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不签协议就有权利降低我的工资吗?2.有哪条法律可以依照啊?3.我的工资到底是发1560还是2600?
匿名用户    2014-04-0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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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公司的两种做法都是是不倘竞合战荒理的。你可以仔细看下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吊抗眠有无涉及这块,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匿名用户   2014-04-0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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