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再婚,已合法生育一男孩(判女方抚养,小孩户口也在女方落户),现在再婚(女方初婚)生一女孩

你好!我是广东韶关的,请问我是再婚,已合法生育一男孩(判女方抚养),现在再婚(女方初婚28岁)生一女孩,现给孩子上户口,计生办要求要结扎证才给办,这合法吗?还有就是我们俩人都是农村户口,而且我还是少数民族的,可以合法再生小孩吗?请回答,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14-04-11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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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两个女同志 先后生育了 两个子女了已经不能再生育了。(至少现在是)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环 二扎 ”这个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不过没有那个条例规定必须这样。只是农村的土规定而已。避孕方法是“知情选择”的要求结扎当然不合理。我还知道有些乡镇第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如果母亲不上环是不给发的。当然在有些思想、...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这种规定利大于弊的。但是对于你这种能上网而且还能在“知道”上提问的“农村户口人”我感觉是很不合适的。另外,我不知道你和村子里面有没有经济上的关系。他们有没有制约 限制 卡 你的条件。如果你想上告是有充分理由的。我就怕集体的惯性你阻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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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晨辰_WoY0    2014-04-11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