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期满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于2008年7月3日与公司签订合同到2011年7月31日止,到期公司一直未通知,当问到人事部门后要求我直接到人力资源部续签,但是到了人力资源部才得知公司不打算续签了,但是由于我哺乳期未满,合同签到我哺乳期满,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违法。还有再次续签到哺乳期满的合同到期后应如何赔偿。我了解到按照前12个月全部收入的平均值按照工作年限给予补偿,但是我前期休产假拿的只有基本工资,其他的需要生育险补,合同到期后公司该如何补偿我啊!
瑞凌兰_ud9O    2011-08-0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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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只能要求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标准的补偿金。

呼玉珂_fGqX    2011-08-01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