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未婚,有了两个小孩,我和她几乎每天吵架,我提出分手,她家人说需要我赔偿损失

应为她离开小孩一个月了,不闻不问,我该怎么办?需要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1-05-16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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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应该去法院或律师那儿咨询下,我倘近觉得你们虽然没有结婚吊厘叹,但是怨裕已经有了事实关系,并且生育子女,首先你们如果分手的话,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是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有财产问题,财产的分割也是要考虑的,至于赔偿,这个你最好问问专业人士。

匿名用户   2011-05-1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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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做敢当,才是正男儿

匿名用户    2011-05-18 08:35

不用的法律上没有这一条,还要看是谁带孩子,不带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1-05-17 00:38

建议不要分手,好好商量嘛,你们在一起不容易,还有两个孩子,如果分手四个人都难言幸福。你现在所经历的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年轻时还不是一样的,经过不断的磨合再磨合,最后才会相濡以沫。小伙子不要以为逃离这段婚姻,下一次就会一帆风顺,婚姻也是需要经营的,与谁都一样。

匿名用户    2011-05-16 22:42

最好希望您不离,毕竟处了一段时间了,还生了小孩;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得稍微给女方一点损失

匿名用户    2011-05-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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